中考錄取規則及方法
1、錄取工作采用遠程網上分批次進行,嚴格按政策、計劃、批次、志愿、考生錄取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施,具體辦法是:根據考生志愿,按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若考生總分相同,則語、數、英3科分數之和高的優先錄取;若仍然相同,則按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則物理化學(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
2、中考錄取學生時,先錄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選考生,再按批次志愿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無故退錄,不再參加后面批次學校的錄取。中等職業學校需要面試的專業由相關學校組織面試并優先錄取。

3、中考每批次招生學校在資格線上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錄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錄取報考該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下一批次志愿錄取。公辦普通高中資格線上未被所報考的學校錄取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區指定的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中考有幾種錄取方式
1、統招:最普遍的錄取途徑;
2、提前招生:會在中考考試結束后、統招錄取前進行,組織單獨考試,合格后進行錄取;
3、名額分配;
4、簽約:簽約是指重點中學為了取得優秀生源而提前與之簽署協議,直接進入高中的一種初升高方式。學校對簽約生的參考標準各不相同;
5、擇校:比統招線通常低1—2分;
6、補錄:全部錄取后,如果志愿填的過高,沒有進到志愿校,將可以參加補錄,補錄的學校數量不多;
7、特長生錄取:各學校會給特長生一些名額,適度減分錄取。
中考一二三志愿錄取規則
中考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錄取規則:錄取時,會先處理全部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分數達到第一志愿就被第一志愿錄取,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考生繼續參加第二志愿的錄取,達到分數則錄取,以此類推。
根據“成績優先”的原則,將所有考生按投檔順序(成績與政策優惠)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然后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從高分考生到低分考生,依次對考生所填報志愿的順序進行檢索投檔。
對每位考生志愿的檢索,按考生所報志愿先后順序依次進行。首先檢索報考的第一個志愿學校,當學校招生計劃未滿額(就是沒有被排名考前的高分考生占滿)時。該生就被投到該學校。如果不符合第一個志愿學校投檔條件,則檢索該考生第二個志愿學校,依次進行,直到考生檔案投到某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