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深圳市民政局發布通知,宣布調整調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具體調整標準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535元,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生活扶助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61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303元,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61元。
三、支出型困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7元。
四、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456元;全護理(失能)、半自理(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別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60%、30%、2%確定,分別為每人每月1512元、756元、51元。在公辦公營養老機構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實行免費供養,不同時享受通知規定的特困人員照料護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