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27日,《鄭州市民政局 鄭州市財政局 關于調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 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公布,明確從2025年7月1日起提高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41元,人均耕地0.3畝(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標準核定為每人每月841元;人均耕地0.3畝(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標準按照新標準的70%核定為每人每月589元。按新標準70%核定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計入家庭收入,根據家庭成員的勞動能力和家庭經濟狀況分為A、B、C三類,分別按核定標準的100%(589元)、80%(471元)、60%(353元)發放低保金。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低保標準的1.5倍執行,統一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62元。家庭人均耕地0.3畝(不含)以下的特困供養對象,其標準核定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62元;家庭人均耕地0.3畝(含)以上的特困供養對象,其標準按照新標準的70%核定為每人每月不低于8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