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等三部門聯合轉發《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文件的通知》,其中明確,繳費分為集中征繳期和非集中征繳期,不同時段繳費標準不同,具體如下:
1.集中征繳期:2025年10月10日-2026年2月25日,個人繳費400元,財政補助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700元。
2. 非集中征繳期:2026年3月1日-2026年12月25日,分兩個階段執行:
第一階段(2026年3月1日-6月25日):個人繳費400元,財政補助700元。
第二階段(2026年7月1日-12月25日):無財政補助,籌資均由個人承擔,個人需全額繳費1100元,且有3個月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