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復審的類型
(1)商標異議復審
指當事人對商標局的商標異議裁定不服,依據商標法第33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并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2)商標駁回復審
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其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依據商標法第32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并由商標評審委員依法裁決的案件。

(3)商標撤銷復審
指當事人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的規定依職權主動撤銷注冊商標或對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的撤銷請求做出是否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并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商標駁回復審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原申請人。
2、申請的時限:商標注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注冊申請的《商標核駁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復審。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遲延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準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
3、申請復審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復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復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聲明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4、評審規費:申請復審的應繳納商標駁回復審申請規費,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
5、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退回全部申請書件。
商標駁回復審條件
1、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2、駁回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3、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復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4、申請駁回商標復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5、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
商標復審一般怎么收費
商標駁回復審費用是750元。如果找代理來處理,那么每個代理組織的代理費不一樣,一般是在三千到五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