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什么時候發放
1、每年9月30日前,高校學生根據本細則規定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遞交《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2、國家勵志獎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3、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高校組織實施。高校要根據本細則的規定,制定具體評審細則,并抄送省教育廳等主管部門。高校在開展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中,要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學科專業學生予以適當傾斜。
4、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提出本校當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每年11月15日前,各高校將評審結果報至省教育廳。省教育廳于11月30日前批復。
5、高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國家勵志獎學金多少錢
大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數額是全國各個高校都是統一的,從2007年開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主要是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
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條件
1、國家勵志獎學金要求申請者具備家庭貧困證明,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決定性因素。
2、國家勵志獎學金對申請者的學習成績和課外表現也有一定的要求。具備家庭貧困證明的申請者眾多,但是名額較少,往往也要綜合家庭貧困程度和綜測分數進行評定。
3、其次就是在為人處事方面要優良,要有良好的品德和學習習慣才能進入候選名額的。
對于已經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同學,是無法再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因為國家好保證盡量讓多數人能夠拿到國家的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