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告牌倒塌是誰的責任
裝的廣告牌掉下來造成損害的責任歸屬問題,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進行判定。
1、責任主體的確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如果廣告牌因倒塌、塌陷、脫落或墜落造成他人損害,那么廣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情況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意味著,如果裝的廣告牌掉落并導致損害,責任將首先歸屬于廣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2、其他可能的責任人
如果廣告牌的掉落是由于安裝問題導致的,那么在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后,他們有權向安裝者追償。此外,如果損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如惡意破壞或過失行為,那么該第三人也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3、特殊情況的考慮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那么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例如,如果受害人故意靠近即將掉落的廣告牌或者未按照安全規定行事,那么其自身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二、廣告牌砸傷人賠償標準
1、對于廣告牌倒塌砸傷行人,廣告牌所有者承擔責任。路邊廣告牌的設置在其設計、施工、質量等方面都應充分考慮適應當地的天氣情況,保障其在正常風力波動范圍內的安全,同時應當注意平時的維護檢查,消除潛在危險,避免其突然墜落、倒塌給行人造成損害。
2、廣告牌安置不當掉落致使他人人身受到傷害,可以向廣告牌所屬公司、管理單位和使用公司主張人身侵權賠償,具體而言即為受害人通過事情發生地人民法院起訴以上兩家公司或一家公司主張侵權賠償。
3、賠償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傷者親屬因處理與傷者有關的事宜而支出的費用,也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擔。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三、廣告牌墜落的原因
1、結構安全問題
廣告牌的承重結構是否達標,是否存在隱患,是廣告牌穩定性的關鍵因素。如果結構設計不合理或存在缺陷,容易導致廣告牌在外部因素作用下發生墜落。
2、材料質量問題
使用劣質材料會加速廣告牌的老化和損壞。材料質量如同建筑物的根基,若根基不牢必將影響整體結構的穩固性。
3、維護不當
日常維護和定期檢查是否到位,也是導致廣告牌墜落的重要因素。缺乏必要的維護和檢查,廣告牌的固定件可能因銹蝕、老化等原因失效,從而導致墜落。
4、天氣影響
極端天氣條件(如大風、暴雨)可能影響廣告牌的穩定性。特別是在強風天氣下,廣告牌可能因風力過大而脫落或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