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開展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繳工作的通告》,明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為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繳期,具體繳費信息如下:
繳費標準
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照每人不低于400元的標準繳納;國家對個人繳費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個人繳費應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內按年度繳納。除新生兒外,城鄉居民在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繳費的,應由個人一次性繳納當年財政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的費用。
繳費時間及享受待遇時間
(一)集中征繳期內參保繳費。城鄉居民在集中征繳期繳納2026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從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連續參保等人員,執行相應的待遇等待期。
(二)逾期參保繳費。自2025年起,城鄉居民未在集中征繳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足額繳納2026年度保費后,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城鄉居民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但期間的醫療費用報銷不能追溯,修復繳費標準按照提出修復申請時所在年度的個人繳費標準,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
(三)新生兒參保繳費。新生兒可在出生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其中,在出生當年參保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出生次年參保繳費的,需補繳出生當年的參保費用,方可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如不補繳,只能享受繳費當年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以上享受待遇時間如國家、自治區有最新規定,以最新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