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業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交付使用后,對業主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那么房屋保修期是從什么時候算起?房屋保修期的起算點為房屋交付之日。
房屋保修期是多久

根據《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6、房屋主體結構終生保修。
因此,“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的說法更為準確。即使房地產商和購房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使用日起算,他們很可能會減去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到交付之間的時間。
房屋的保修范圍包括哪些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
建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直接關系建筑物的安危,一旦發現建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很難通過修復辦法解決。
對使用中發現的地基基礎工程或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問題,如果能夠通過加固等確保建筑物安全的技術措施予以修復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修復;不能修復造成建筑物無法繼續使用的,有關責任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屋面防水工程
對屋頂、墻壁出現漏水現象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保修;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本項還包括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
3、其他土建工程
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與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
建筑物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如出現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屬于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的質量問題的,施工企業應當承擔保修責任。
5、供熱、供冷系統工程
包括暖氣設備、中央空調設備等的安裝工程等,施工企業也應對其質量承擔保修責任。
6、其他應當保修的項目范圍
凡屬國務院規定和合同約定應由施工企業承擔保修責任的項目,施工企業都應當負責保修。
房屋保修期過了后出現問題誰來修
1、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的,應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訴。這時,購房者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便于作為日后證明。
2、可自行維修,亦可通過質檢追究責任
(1)在過了保修期的情況下,若發生在單個業主家中,屬于業主的專有部分,業主可自行聘請維修人員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約服務來對其進行維修。比如水管堵了壞了,過了保修期,就是自己的責任了,不能找開發商麻煩。
(2)如果發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則可要求物管方對其進行維修,費用由相應業主按各自擁有的權屬份額共同承擔。小區一般有公共維修基金,錢一般由小區業主共同交付使用。
(3)如果是涉及到主體結構一類,危及業主人身安全的質量問題,則屬于終身保修范疇,經過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并做出定論后,可要求退房,開發商也應作出相應賠償。
房屋保修期內滲水損失由誰承擔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種:
1、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2、業主使用或裝修不當。
3、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據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
根據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如因樓上業主裝修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的房屋滲水,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作為侵權方除了停止侵權(如重做防水層)外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