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產品介紹
浦江種植葡萄歷史悠久,現存最早的地方志《嘉靖浦江志略》卷三物產篇中就有種植“葡萄”的記載。之后乾隆、光緒年間的《浦江志略》物產中也均有浦江葡萄零星栽培的記載。到民國29年(1940),《民國浦江縣志稿》中全縣葡萄栽培面積已達十畝,產量為21擔。 近年來浦江葡萄產業發展迅速,栽培面積超過5萬畝,年產量8萬噸,年產值6.8億元,成為浦江農業第一大產業,并先后獲得浙江省精品水果金獎、浙江省農業博覽會金獎、金華市精品水果會金獎,全國南方及設施葡萄精品大賽金獎。2013年浦江縣還被授予“中國巨峰葡萄之鄉”稱號,。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 地理地貌:浦江地處浙江中部,隸屬金華市,距浙江省會杭州94公里。地理位置優越,地貌復雜,有平畈、崗地、丘陵和山地等土地類型。縣內地勢西北高東南低,最高峰大畈鄉朝天門,海拔1050米;而最低點浦陽江江道,海拔僅24米。西部和北部壺源江兩岸多為山地和丘陵,其中檀溪、杭坪、虞宅等鄉鎮有小塊盆地錯落;東部和南部亦丘陵環亙;中部為浦陽盆地。浦江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境內河流具有源短流急、河床比降大和徑流季節性變化明顯等山溪型特征。縣內兩條水系浦陽江和壺源江,均為錢塘江的主要支流。 (2) 土壤質地:浦江土壤屬于亞熱帶常綠闊葉林紅壤帶,主要以紅壤、黃壤和紫色土為主,有機質含量 2.1% -4.2%,pH值5.5 - 6.5 ,偏酸性。 (3)氣候特點:浦江屬于屬于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氣溫適中,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17 ℃,一月最冷平均氣溫4.7 ℃;七月平均氣溫28 ℃。年平均降水量1512毫米,年均降水日數156天。平均年日照總時數1746.3小時,年均無霜期247天。
三.地域范圍
浦江葡萄農產品地理標志地域保護范圍包括浦陽街道、浦南街道、仙華街道、黃宅鎮、白馬鎮、鄭家塢鎮、鄭宅鎮、巖頭鎮,花橋、前吳、中余、檀溪、大畈、虞宅、杭坪 含轄區 15個鄉鎮(街道),北至巖頭鎮的禮張村 ,東至鄭家塢鎮的溪東村 ,南至黃宅鎮的陳鐵店村,西至杭坪鎮的杭坪村,地理坐標為北緯29° 21′~29°41′和東經119°42′~ 120°07′之間。2011年種植面積 2.83萬畝, 產量4.2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征
(1)感官特征:果實完整,發育充分、正常,新鮮清潔,整齊度好,具有適宜市場或貯存要求的成熟度;具有本品種所固有的形狀和特征,果形整齊,果粒間緊密適度,不易脫粒,無機械損傷,無霉爛、無裂果、無凍傷、無病蟲害、無刺傷、無果肉褐變;具有本品種成熟時應有的特征色澤和正常的氣味。 (2)品質指標:浦江葡萄營養價值高,果肉細脆,肉質厚,纖維少;風味濃,甜酸適口,汁液豐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7.8%,總酸含量≤ 0.6% 。 (3)安全要求:浦江葡萄在生產、貯運、銷售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農業行業標準《無公害食品 鮮食葡萄》NY5086-2002的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1) 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浦江葡萄生產基地環境質量必須符合《無公害食品 鮮食葡萄》NY5086-2002的規定。生產用地土層深大于40 cm,結構疏松,土壤有機質含量≥2.3%,pH 5.5-6.5,且排水良好。 (2)栽培技術 ① 定植:定植溝深30~50cm,溝寬60~80cm,每畝施2000kg畜肥或商品有機肥1000kg,混100kg磷肥施入溝內,填土整成饅頭形栽植壟。用磷肥點好定植點,選晴天或陰天栽植。栽植時苗根向四周伸展,填土,澆透水,用80~100cm寬黑色地膜全壟條形覆蓋。并及時開好三溝:圍溝、腰溝、畦溝配套。 ② 品種范圍與特定要求:選擇適合設施栽培的巨峰、夏黑、醉金香、巨峰優株等良種。供浦江葡萄定植的苗木選擇芽眼飽滿、粗度0.5厘米以上、生長健壯、根系發達的無病蟲害苗木。栽植期為12月上旬~次年3月上旬。 ③ 設施:浦江葡萄必須采用避雨栽培。大棚行距2.4-6m,株距2-10m;簡易聯體保暖小環棚行距2.4~6m,株距2-10 m。簡易標準鋼管連棟大棚:矢高3.3-3.8m,肩高2.0m以上。簡易聯體保暖小環棚:頂高2.2~2.3m,行寬2.5~3m(含溝)。在單行用簡易避雨小環棚基礎上,整塊地四周及棚間通天空氣道用薄膜覆蓋全封閉保暖。 ④ 整形修剪:冬季修剪在自然落葉半個月后至次年1月進行。修剪方法: 第一年留3~4芽定植,選留1根新梢作主干,根據架式待新梢長至70~150cm時摘心,再培養4個副梢作為結果母枝;平棚架結果枝組間距1米左右。歐美雜交種結果母枝一般采用中梢(5~7芽)修剪,更新枝留2芽修剪 。 ⑤枝蔓管理 解除休眠:萌芽前20~30天用5-7倍石灰氮浸出液、朵美滋、芽靈涂結果母枝上需萌發的芽,剪口2個芽不涂。或用單氰胺全園噴施。 抹芽、定梢:新梢長至3-4cm時分批抹除多余的芽;見花序或5葉1心期后陸續抹除多余的梢。新梢長至40cm左右時,雙十字V型架和單十字飛鳥型架選花穗大的梢按15~20cm等距離定梢綁縛在鋼絲上;平棚架掌握每平方米5~7條。 摘心、副梢處理:V形架:新梢長至花序上6葉時摘心,飛鳥型架:新梢 長至7葉1心時摘心,去除副梢,頂副梢留1根,長至始花期留3-5葉摘心保果,去除二次副梢,頂副梢留4—5片葉再摘心。棚架:見花期在花序上部留6~8葉摘心,以后視枝蔓生長情況,對強梢再摘心1~2次。注意在離主干附近留4根營養枝培養成為第二年的結果母枝,新梢長至12葉時留10葉摘心,頂副梢留4葉連續摘心。上色難的品種硬核期摘除基部葉齡100天以上的葉片,促進著色。及時摘除卷須。 ⑥ 果穗管理 產量指標:歐美種畝產量穩定在1250kg~1500kg 。果粒質量指標:大粒品種果粒平均重12g以上,中粒品種果粒平均重10g以上,小粒種果粒單果重6g以上。 定穗:每一結果枝留一穗,弱枝不留果穗。有籽葡萄品種無核化處理結果枝與營養枝按3~4:1配置。整穗:花前3—5天掐穗尖和除副穗。有籽栽培花序留穗尖10cm,每個支穗保留10粒花蕾。無核化處理的花序留穗尖4-7cm。 疏果粒:中大粒種每穗控制40—60粒左右、小粒種留80~100粒。疏去圓粒無籽果、瘦小、畸形、果柄細弱、朝內生長的果。 (3)肥水管理 ① 施肥時期和施肥量:全年分基肥、果實膨大肥、果實著色肥、采后復壯肥四次,每畝施肥量:有機肥1000-2000kg,氮、磷、鉀復合肥30~40kg,鉀化肥30~40kg。有機肥用量占總用肥量50%至60%(以N計)。每年9月至11月施基肥,畝施羊糞等腐熟有機肥1000-2000kg或用商品有機肥250kg,鈣鎂磷肥100kg,施入后覆土。幼年樹按“薄肥勤施、少量多次”的原則使用追肥,以氮肥為主,適當加施鉀肥。結果樹果實膨大期畝施用復合肥10kg 尿素10kg或復合肥10-20kg,著色肥硫酸鉀30kg 鈣肥10kg,以促進果實膨大、花芽形成;采后畝施氮磷二元復合肥10-15kg,以恢復樹勢。 ② 微量元素肥料施用:發現其它缺素癥狀的植株,進行針對性校正。 ③水分管理:萌芽前灌透水,開花前后要灌水以防園內土壤過干座果不良;5~6月梅雨季節,應做好開溝排水工作,7~8月高溫干旱,應及時灌溉,應注意少量多次,均勻供水。秋季控水促枝提早成熟,有利花芽分化。 (4)主要病蟲害防治:葡萄芽絨球期,地面、葡萄架和芽噴鏟除劑3~5波美度石硫合劑或30%機油·石硫乳劑800倍,對防治黑痘病有特效,同時殺死越冬蟲卵。展葉期(2葉1心期)用聯苯菊酯防治綠盲蝽。 8~10葉期,重點防治穗軸褐枯病兼防灰霉病,用70%甲基托布津或霉能靈800倍等防治。開花前后,重點防治灰霉病、穗軸褐枯病、白腐病、白粉病、葡萄透翅蛾和葡萄虎天牛。花前至初花期噴農利靈800倍或50%速克靈600倍 硼砂1000倍;花后(落花期)噴施佳樂1000-倍 磷酸二氫鉀500倍 20%氰戊菊酯乳劑3000倍。坐果后套袋前重點防治白腐病,兼防白粉病、炭疽病、霜霉病等病蟲害,用保倍 抑霉唑 苯醚甲環唑處理果穗。 (5)鳥害防治:在5月20日左右用防鳥網對槜葡萄園進行覆蓋保護。 (6)采收及采后包裝 ① 產品采收:按照不同葡萄品種的固有特征適時確定采收期。采收前對采收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并對所用器具、運輸車輛、包裝物等進行檢修、清洗消毒,確保采收葡萄產品的優質、安全、無污染。收獲葡萄前應達到農藥安全間隔期,檢驗合格后方可采收。 ② 生產記錄:建立浦江葡萄生產過程記錄檔案,記錄要準確、清晰、完整。對產品生長地點、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生產技術措施、病蟲害發生情況、產品收獲、銷售等項目的日期、方式、數量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全面記載并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分級包裝:按果實大小和外觀品質進行分級。包裝容器(筐、箱、盒等)要求清潔、干燥、牢固、透氣、無污染。按照同品種、同規格分別包裝,每批葡萄其包裝規格、質量應一致。 (2)標識:標識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識。包裝容器上應標明產品、品名、質量等級、產地名稱、規格、重量(毛重、凈重)、包裝日期、經銷單位、檢測人員姓名或代號等,并標記小心輕放、怕濕、怕高溫等貯運圖示標識。 (3)運輸: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采取保持品質的措施。運輸過程中,應輕裝輕放,防止碰撞或擠壓,并嚴防雨淋。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放在一起。 (4)標識管理:地域范圍內的浦江葡萄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浦江葡萄”地理標志,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相關合同。“浦江葡萄”地理標志使用人,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來規范生產,并統一采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注方法。“浦江葡萄”地理標志持有人要加強對“浦江葡萄”地理標志使用人的監督檢查、技術咨詢與服 務指導,并對地理標志使用人的生產加工過程、產品質量等進行定期跟蹤檢查,實行動態管理。 在地理標志地域范圍內的葡萄生產經營者,未向浦江縣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的不得使用“浦江葡萄” 農產品地理標志標識。任何單位和個人若偽造和冒用“浦江葡萄” 農產品地理標志標識和登記證書的,應交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