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一種針對重大疾病的醫療保險,是國家為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負擔的重要保障制度,不管是職工醫保還是居民醫保,都自帶了大病保險,可在因重大疾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時,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對符合規定的費用進行補充報銷。下面就來介紹下大病醫保申請及報銷流程。

大病醫保,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就是由政府從醫保基金劃撥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對參保人患高額醫療費大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
普通醫保是國家補貼勞動者就醫費用的社保制度,繳費由用人單位、職工或居民與政府按比例承擔,報銷按醫保目錄覆蓋基礎醫療費。
大病醫保是政府購買商業保險對普通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高額合規費用再次報銷,繳費有固定金額分擔或從醫保基金劃撥,且費用越高報銷比例越高。
大病醫保針對特定重大疾病,在基本醫保后對剩余費用再次報銷以減輕高額治療負擔。門特針對需長期門診治療的特殊疾病(如高血壓),按實際門診費用比例報銷,提供便捷經濟的長期管理支持。
大病醫保是覆蓋全體醫保參保人的社會保險延伸保障,資金來自醫保基金,可自動二次報銷大病高額費用。大病救助是針對特定困難群體的社會救助,資金依賴財政撥款,需申請認定后給予兜底補助。


大病醫保和商業保險不沖突。
大病醫保屬于社會保險范疇,資金通常從醫保基金中劃撥,以參保人患大病產生高額醫療費用為前提,對基本醫保報銷后的費用進行“二次報銷”,報銷時需提供住院材料及發票。而商業保險中的重疾險等屬于商業保險范疇,是自愿投保,費用由投保人承擔。它是確診罹患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后,一次性給付保險金,理賠時只需提供醫學證明材料,無需住院費用發票。大病醫保和商業大病保險在屬性、保障范圍、繳費方式和報銷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可相互補充,共同減輕大病帶來的經濟負擔。
商業大病保險所涵蓋的疾病并無統一標準,不同公司產品存在差異。但常見的重大疾病一般包含保監會規定的28種,如惡性腫瘤(如肺癌、胃癌、乳腺癌等各類癌癥)、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良性腦腫瘤、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置換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等多種嚴重疾病,具體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
被保險人確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后,先向保險公司報案,說明病情及出險情況;隨后準備好診斷證明、病理報告、身份證、保單等相關材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受理后會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是否符合賠付條件;審核通過后,保險公司將按照合同約定的保額,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金一次性支付到被保險人指定的賬戶中。

大病醫保非終身制,需每年隨基本醫保(職工/居民醫保)同步續保,保障期與醫保同步,通常是一年一保,斷繳即失效。
職工醫保自動續保,城鄉居民醫保需在每年集中繳費期(如9-12月)補繳保費,斷繳3個月內補繳可恢復待遇,逾期需重新計算等待期。
大病醫保二次報銷是指參保人患大病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可再由大病保險按規定進行報銷,以進一步減輕醫療費用負擔。